高衛生風險類
6.4 醫療檢查
公司應確實設立書面文件程序,確保監測和控制可能對產品安全有不利影響的健康狀況。
6.4.1 若需處理與食品直接接觸的材料或其他衛生敏感的產品,工廠應通知員工感染、疾病或令人無法工作的癥狀。工廠應設置程序,通知工作人員可能接觸過或患有任何相關的感染、疾病或狀況(包括臨時工作人員)。
若癥狀持續,出現以上狀況的員工、承包商和訪客應被排除在涉及直接接觸食品或者其他衛生敏感產品包裝的處理。
6.4.2 若法律允許,訪客和承包商在進入生產、包裝或儲存區域前應填寫健康問卷,或以其他方式確認他們未出現可能威脅到產品安全的癥狀。
6.5 防護服
在生產和儲存區域內應穿著適當的防護服,以盡量減少產品污染的風險。
6.5.1 確定是否需要防護服時應考量危害和風險原則,包括原料處理、準備、生產和儲存區域內的服裝和鞋子。若一個特定區域經風險評估確定沒有必要穿著防護服,應具有充分理由,且不得造成產品污染風險。
6.5.2 公司將應采用風險評估來確定并記錄以下相關規則,并傳達給所有員工(包括臨時人員和承包商):
? 上班途中防護服的穿著
? 原料處理、制作、生產和儲存區域內防護服的穿著
? 離開生產場所防護服的穿著(如:進入廁所、餐廳或吸煙區前脫下)。
6.5.3 一旦確定防護服是必要的,員工應穿著合適、清潔、不污染產品的防護服。提供的防護服套數應符合執行的活動。
6.5.4 在生產區穿著的防護服應充分覆蓋上身。若需處理與食品直接接觸的材料或其他衛生敏感的產品,上身的防護服應沒有外部口袋或車縫的紐扣。需要時應能隨時更換防護服。
6.5.5 根據產品風險評估,在工廠內應穿著合適的鞋子。
6.5.6 在生產和包裝區內,應運用危害和風險分析判斷是否需:
? 戴胡罩。
? 戴發罩。
6.5.7 穿戴的手套應定期更換、容易識別、無破損且不導致產品污染風險。
6.5.8 防護服必須保持清潔,并洗滌干凈。洗滌應采取下述方法之一:
? 專業洗衣服務
? 內部
? 受控洗衣設施
? 自理。
6.5.9 若允許自理洗衣,應確保:
? 員工已收到書面洗衣規定,并應納入上崗培訓或其他內部培訓計劃,加強教育
? 為員工提供適當的方式,安全地將洗好的衣服從家運送到工作地點
? 工廠內應有明確的程序,監督制度是否有效實行
? 應有一個程序和制度,來處理員工因未盡職或缺乏設施而無法有效執行自理洗衣的情況。
6.5.10 干凈的衣物應與臟的衣物隔離并加以控管,以防止交叉污染。
6.5.11 如果使用一次性防護服,應加以適當控制,以避免產品污染。